专利许可备案
专利许可备案知识 1、专利许可备案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2、注: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专利许可备案须知 1、专利局具体负责专利许可备案的处室为初审部发文处;目前已经开业的30家代办处均可以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涉外许可合同备案除外)。 2、合同的生效日不一定是合同的签订日,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 3、对外公示的手段目前为通过“专利公报”进行公告和记载在可查询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中。 谁有资格许可他人实施专利? 1、全体专利权人、部分专利权人或者权利的合法获得者。 2、对于全体专利权人,可以做出各种类型的专利许可;对于部分专利权人,仅能做出普通许可;对于权利的合法获得者,需要同时提供其权利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专利许可备案所需材料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该申请表应当为标准表格,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4、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许可备案申请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1、如果备案涉及的专利数量多于三件,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中专利号及专利名称的采集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再将备案专利的相关信息填写在附页。 2、专利项数及每项专利的名称、专利(申请)号、许可种类、专利许可范围、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当事人依照合同填写相关信息。 3、专利许可范围,指实施许可的地域范围。 4、使用费应当以人民币或美元作为结算单位,以其他币种结算的须按照近期外汇牌价将其折算成以美元为货币单位的数额。使用费为零的,支付方式为无偿。 5、当事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手续代理机构名称不用填写。 6、申请表须由许可方签章,许可方为外国人的可由代理机构签章。 专利许可备案手续办理 1、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设在地方的代办处办理;同时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办理。 2、当事人可以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涉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文件。 办理专利许可备案的必要性 1、 有利于该专利技术的推广运用; 2、 发现侵权有诉前禁令证据效力; 3、 有清晰明确的侵权补偿参照标准; 4、 是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之一; 5、 防止专利被他人不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