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申请知识
欧洲专利可以直接在当地向欧洲专利局申请,经欧洲专利局审查通过授权之后可以在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生效。国内客户也可以通过单一国家(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进行欧洲专利申请。
1、提出申请
2、欧洲专利局检索
3、公布专利申请
4、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5、实质审查
6、欧洲专利授权
专利申请生效第三年开始需交纳维持费,第三年的维持费为380欧元。如果申请人希望该申请文件在欧洲公布后在某些成员国获得临时保护,需要将权利要求翻译成该国的官方语言,其翻译费按照实际字数计算。欧洲专利申请维持费的缴费期限是从“申请日”(如果是国际申请的话,则为国际申请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优先权日或PCT申请进入欧洲地区的日期。从第三年起每年需要向欧专局缴纳维持费,直到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所在的那一年的维持费/年费被缴纳,这些维持费只向欧专局缴纳。之后的年费向欧洲专利生效的成员国缴纳。
1、依照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指定多国获得保护。一项欧洲专利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国家专利的同等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简化在多国单独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节约开支,方便申请人;
2、欧洲专利是按照统一的法律审查批准的。不会因为各国专利法在程序和审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后果,给申请人以安全感;
3、欧洲专利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有保证,要比逐个国家申请程序既快又节省开支,特别是商业上能提高发明的价值;
4、欧洲专利局采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对申请人有较大的选择使用语言的自由,从而也减少了逐一国家以不同语言申请的费用;
5、欧洲专利局采用检索与审查分开进行的程序,既有利于申请人对专利申请及时处理,也有利于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协调,方便了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6、欧专局在加强局内管理、审查、检索等业务工作的同时,还与各国政府间与非政府间专利工作机构有着良好而广泛的合作关系。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领域的合作关系也在不断发展、加强。
7、欧洲专利局是世界上实力最强、最现代化的专利局之一,拥有世界上最完整的专利文献资源,先进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和丰富的专利审查、申诉及法律研究方面的经验,在文献收集、检索及审查员培训方面对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供过很多帮助。另外,在文献及信息产品方面两局也有广泛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