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作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内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权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运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他物权中的使用权具有特定的内容;例如地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地上建筑或植树使用为内容,地役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土地通行或排灌使用为内容,用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物的正常用途使用为内容等。中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土地资源使用权亦属此类。
目录
1使用权2使用权种类3商标使用权
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所有人以自主的意思运用或利用其物的法律可能性。大陆法民法中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作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内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他物权人依特定目的和方式运用或利用他人之物的法律可能性。他物权中的使用权具有特定的内容;例如地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地上建筑或植树使用为内容,地役权中的使用权仅以土地通行或排灌使用为内容,用益权中的使用权仅以物的正常用途使用为内容等。中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土地资源使用权亦属此类。
使用权种类
1.房屋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3.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4.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使用权具有一般价值与附加价值。
商标使用权
任何新注册的商标使用权都是有价值的。因为,要在一种产品或服务上独占性地使用一种商标,必须经过注册的过程,这一过程是要支付资金的。也就是必须首先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得到这样一种权利,这一代价就反映了这一权利的价值。这一价值就称之为商标使用权的一般价值。商标使用权的附加价值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产品服务有关的、价值中超过一般价值的部分。商标使用价值的附加值不是一经注册就会存在的,它是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随着商标所标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高而逐步产生的。商标的使用权的附加价值的形成过程为:普通产品或服务功能型商标风格型商标潜力型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商标使用权会过期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如果不续期的,商标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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