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申请
重庆商标申请是指重庆市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商标申请人需要到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后,才能颁发商标注册证。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中国的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市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重庆商标申请
重庆商标申请是指重庆市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商标申请人需要到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后,才能颁发商标注册证。重庆商标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在重庆市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中国的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市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重庆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重庆著名商标申请材料
申报重庆著名商标材料:1.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续展)申请表;2.企业生产经营简况和该商标使用情况;3.《营业执照》复印件;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著名商标复审的,应提供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6.证明该商标在商品(或服务)上首次使用和连续使用的有关材料,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印制商标合同及发票等;7.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包括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同行业排名等有关材料,如审计报告、税务部门证明、海关部门证明、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组织或者机构提供的该年度排名等,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可不提供审计报告;8.证明该商标销售或服务区域的有关材料,如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商品调拨单、运输票据等;9.证明该商标广告覆盖地域及广告资金投入量的有关材料,如审计报告、广告发布的合同、发票及相关文字图像证明等;10.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并长期保持稳定的有关材料,如质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评估结果、消费者的反映等;11.该商标历年来获省、市级以上奖项的证明;12.该商标被侵权情况和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13.企业商标管理制度;14.其他相关材料。
重庆著名商标申请流程
1.商标注册人向两江市场监管局商标品牌发展科提出认定申请,递交相应申报材料;2.两江市场监管局商标品牌发展科在收到认定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两江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初审的材料交重庆市工商局,由重庆市工商局提交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4.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由重庆市工商局在红盾外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重庆市工商局颁发《重庆市著名商标证书》,并通过红盾外网或市级媒体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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