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市重大创新项目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材料——审核——书面报送——评审——认定
市重大创新项目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表和《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
2、提供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如已获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需出具出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市重大创新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3、同一申请法人单位(除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外)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申请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2、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市场导向类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以上;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4、企业申报项目时,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申请至少1项以上发明专利。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
市重大创新项目扶持政策
一、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12个月以内,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项目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待项目验收合格,经市科委审核后一次性确定资助金额。
二、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单个项目研发投入由市财政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科委根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年度确定资助金额及拨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