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新产品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在线提交申请表——打印材料——报送单位——初选——审核——认定
国家重点新产品支持类别
1、 重点新产品。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2.、战略性创新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不支持以下产品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并不受地方推荐限额限制(含2012年参赛优秀企业)。
2.、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包括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或者国家高新区单位。
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只能择一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
3、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
4、规范产品名称。应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填写格式。
国家重点新产品扶持政策
1、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将由国家科委等部门联合颁发《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2、国家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根据国家政策从中选择重点,予以一定数额的财政拨款补助。
3、国家对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部分项目择优予以一定数额的贷款利息补贴支持。
4、拨款补助项目和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的经费由国家科委和财政部联合下达。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