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计划申报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中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引用了中国的一句谚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因而誉名为“星火计划”,意为科技的星星之火,必将燃遍中国农村大地。1986年初,中国政府批准实施这项计划。
申报——审批——实施管理——验收程序
1、 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
2、 坚持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
3、 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1、 各级政府的政策倾斜;
2、 国家级项目资金扶持;
3、 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4、 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认真贯彻中国政府关于大力加强农业,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的方针,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有效供给,推动科教兴农。
积极促进并实际推动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
建设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推动乡镇企业重点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