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疑难案件
商标疑难案件业务说明
1、商标疑难案件主要为商标在注册、使用、维护时所有可能遭遇的商标纠纷、商标争议提供解决方法。
2、商标纠纷主要分为二种:注册纠纷、侵权纠纷。
商标疑难案件——注册纠纷
1、内容:商标注册中被提异议、商标被驳回、商标被无效、申请商标无效、对商标提出异议等。
2、注册纠纷的两方面:
(1)、 当您已经是商标所有人: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抢注自己的商标,或者侵犯了自己的在先权利,而发生的商标注册争端。
(2)、 当您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申请人所想注册的商标被他人认为侵犯了的他人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抢注他人商标,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而发生的商标注册争端。
3、申请注册纠纷商标争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比如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人、主张侵犯姓名权的自然人、主张抢注的商标权人;
(2)、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
(3)、申请人应自被争议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注册纠纷解决流程
提出争议裁定申请——提供证据——商标评审会审核——答辩——裁定——行政诉讼(不服的情况下)。
商标疑难案件——侵权纠纷
1、内容: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行政解决方式: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3、行政解决独具优势:
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方式
(1)、管辖。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被侵权人可以申请行使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
(3)、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侵权纠纷解决流程:起诉——审理——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为:
1、案件已经由法院受理,但尚未作出判决;
2、案件具体有给付的内容,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它原因,有可能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例如侵权人擅自转、稳匿、销毁、出卖有关物品等;
3、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财产产保全裁定的,当事人无需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为:
1、处于起诉前期间,存在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2、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作出保全裁定;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