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费用:每件商标申请默认选择十项以内商品,若超过十项商品,则每超出一项加收100元。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
欧盟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 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
3、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4、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5、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
6、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