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咨询
反馈
置顶
知夫子研究院干货生产者
  • 找新闻
  • 找答案
  • 找文档
    商标转让与过户的全面指南及所需材料清单
    • 来源:
    • 知夫子
    • 2024-08-19
    • 阅读
    • (384)
    摘要: 在商业活动中,商标的转让与过户是一项重要且需谨慎处理的法律事务。这一过程不仅关乎品牌的延续与发展,还涉及双方权益的明确与保护。以下是商标转让过户的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帮助您顺利完成这一过程。


    商标转让与过户的全面指南及所需材料清单, 以下内容,我们来回答下这些问题。关于“商标注册”的其他问题请拨打400-611-6606咨询,或窗口在线咨询。


    一、商标转让过户流程概览

    1. 准备阶段:首先,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此阶段可能涉及商标价值评估、转让价格谈判及合同条款的协商。
    2. 材料准备:按照商标局的要求,双方需准备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以确保转让过程的顺利进行。
    3. 提交申请:可选择自行在商标局官网提交申请,或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提交后,商标局将进行形式审查。
    4. 审查与公告: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将在官方公告上刊登转让公告,以告知公众该商标的转让信息。
    5. 核准转让:经过一段时间的公告期(通常为3个月),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正式核准商标转让,并颁发《商标转让证明》。


    二、商标转让过户所需材料清单

    1. 《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填写,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2. 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详细记录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身份信息、转让商标的具体情况(如注册号、类别、有效期等)、转让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实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受让方为个人且计划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持有商标,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签字确认。
    4. 商标注册证书:作为商标所有权的法律凭证,需提交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 公证文件(如需):根据商标局的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交商标转让声明的公证书,以增强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6. 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若选择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中文译本(针对外文材料):若申请文件含有外文内容,需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过户周期说明

    通常情况下,从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到获得《商标转让证明》,整个流程需要大约2至4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可能因商标局的工作量、审查进度及是否需要补充材料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为确保效率,建议提前准备并仔细核对所有材料,或选择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机构协助办理。


    总之,商标转让过户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双方密切配合并遵循法定程序。通过准备充分的材料、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确保商标转让的顺利进行。


    商标转让与过户的全面指南及所需材料清单, 以下内容,我们来回答下这些问题。关于“商标注册”的其他问题请拨打400-611-6606咨询,或窗口在线咨询。

    关于国内,您可能还想知道?
    免费咨询5分钟内知产顾问快速回电

    问题描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联系方式: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注册商标先查询 成功率提升4倍(免费领查询报告)

    微信扫一扫,加好友

    扫码有惊喜免费做知识产权诊断
    相关新闻
    • 因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就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鲍才胜公司)针对17899096号“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出的裁定(下称被诉裁定),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 商标
      • 2020-01-13
      • 阅读3767
    •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原告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永和公司)诉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公司)、侯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缘饭店(下称逸香缘饭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逸香缘饭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永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3万元。
      • 商标
      • 2019-12-16
      • 阅读3069
    •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哈尔滨市道里区顺达冷饮厂(下称顺达冷饮厂)的第15585168号“老哈大板”商标(下称诉争商标)与黑龙江大庆市红宝石冰淇淋有限公司(下称红宝石公司)的第9175764号“大板”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予宣告无效。
      • 商标
      • 2019-12-16
      • 阅读2817
    • “近年来,知名人物遭遇姓名被他人抢注为商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刘德华、张学友、姚明、papi酱等均未能幸免。”日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委员会副秘书长申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针对自身姓名进行商标布局却未遭遇商标抢注,周杰伦不可不谓之幸运,但“上医治未病”,知名人物应当提高商标保护意识,事前主动布局、事后积极维权,有效做好自身姓名的商标布局和保护工作。
      • 商标
      • 2019-12-12
      • 阅读2658
    • 因认为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舫公司”)在多家应用使用“人人车”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人人车公司将其诉至法院。今日(9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优舫公司构成对人人车公司相关权益的不正当竞争,判令优舫公司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责任,并赔偿人人车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570万元。
      • 商标
      • 2019-12-11
      • 阅读2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