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海府〔2016〕2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2019年海珠区专利扶持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专利扶持资金,进一步做好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附件:
2019年海珠区专利扶持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海府〔2016〕27号)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文)中关于严格专利资助范围的规定,本次企业和科研单位专项扶持申报项目中不包括对专利申请的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4日。符合申报条件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扶持。
受理地址: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海珠区知识产权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二楼202室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规定的海珠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利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或个人。
(二)涉及专利:
申报区专利扶持所涉专利应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的具体规定。
(三)申报资料:
1.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资料,对以不法目的骗取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由区市场监管局收回已发放扶持资金,进行通报批评,且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不再受理其专利扶持申报。
2.申报人需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表(申报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并确认银行账号(开户名需与申报人一致),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到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海珠区知识产权局),并带齐材料原件以供核验。
五、其它事项:
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海珠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处理投诉,并经区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扶持名单,通过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专利扶持资金。
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请于工作时间致电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海珠区知识产权局)纪检部门,联系电话:89000058。
一、专利创造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对2017-2018年度期间已获得下列广州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的我区专利权人,经审核符合本办法专利扶持要求的,按其已获得市专利资助资金50%的标准给予扶持:
(一)国内(包括港澳台)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
(三)提交PCT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对专利权人的资助
(四)对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
(五)对发明专利授权大户的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创造扶持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二)法人或个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1.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明
3.本区户籍居民:个人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个人页
4.非本区户籍居民: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居住证(居住证证载地址在我区)或广州市人才绿卡
5.学生:个人身份证、学籍证明
(三)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银行进账单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2019年海珠区专利创造扶持资金的申报人应为2017-2018年度期间度已获得广州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的我区专利权人,且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申报扶持资金所涉及的专利应为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区的有效授权专利,且无权属纠纷或被申请专利权无效的情况。
(二)专利权人为两人或以上的,仅限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一专利权人申报本专利创造扶持资金。
(三)申报所涉专利在2017-2018年度期间度已获得市政府专利资助的具体金额,各申报人可以登录“广州市资助专栏网上申请”(申报系统网址:http://121.8.226.77/ )进行查询。如申报人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忘记系统登录账号、密码,可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9001062),由我局联系市知识产权局资助系统开发公司协助解决相关查询问题。
附表1
海珠区专利创造扶持资金申报表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 |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E-mail | |
个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工作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2017-2018年度度获得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金额(元) | | 申报海珠区专利创造 扶持资金金额(元) | |
获得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的专利汇总表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号 | 专利权人 | 授权日期 | 2017-2018年度获得专利资助金额(元)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申报人声明: 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二、企业专利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一)企业2017-2018年度期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且拥有5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二)企业的发明专利权受到侵害,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处理要求或诉讼请求得到行政部门或法院实质支持(持有生效结果证明)的,按照其实际产生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总额30%的标准给予扶持;每宗案件给予的专利扶持资金不超过2万元,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本项规定的专利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企业2017-2018年度期间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四)企业申报本条规定的扶持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无生产、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和行政、司法程序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于2017-2018年度期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的有效证书,5件以上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证书或授权公告首页(扉页),所涉专利必须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四)发明专利行政处理要求或法院诉讼请求得到行政部门或法院实质支持的生效结果证明。
(五)2017-2018年度期间专利权质押融资银行贷款合同书、质押合同书,出质的专利权证书、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还款证明。
(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2
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企业)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企业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名称 | | 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名称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企业资质情况(打“√”) | 1.高新技术企业 □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 优势单位 □ 3.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优势单位 □ 4.广州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优势单位 □ 5.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启动□ 通过认证 □ 6.其它: |
近两年内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和行政、司法程序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记录? (打“√”) | 是□,原因: 否□ |
申报扶持内容 (打“√”) | 知识产权贯标 □ 专利权质押融资 □ 发明专利维权 □ |
申报单位拥有专利情况(件) | (历年累计)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港澳台 | PCT | 国外 |
授权量 | | | | | | |
有效专利量 | | | | |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本单位经营范围、主要业务,科研、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情况) |
申报单位 贯标工作情况 | 贯标辅导机构: |
一、 贯标工作基本情况:贯标工作启动时间、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贯标工作开展及认证情况;2.下一步工作计划:贯标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措施等。)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申报单位发明专利维权情况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请求案(宗) | 行政处理费用(元) | 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案(宗) | 诉讼维权费用(元) |
| | | |
(本单位开展发明专利维权工作的基本情况) |
上一年度专利权质押融资 情况 | 2017-2018年度期间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名称: |
序号 | 专利权质押登记号及登记日期 | 贷款时间及期限 | 所涉 专利(项) | 贷款银行 | 质押贷款 总额(万元) | 是否逾期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三、科研单位专利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一)科研单位发明专利2017-2018年度期间通过产业化、有偿许可或交易实现专利成果转化的,按照每件2,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同一科研单位在同一年度获得本项规定的扶持资金不超过5万元。
(二)科研单位2017-2018年度期间通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三)科研单位申报本条规定的扶持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
2.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上一年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2次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科研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二)科研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2017-2018年度期间发明专利实现专利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
(四)科研单位于2017-2018年度期间通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评审认证的证书
(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六)上一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3
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科研单位)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名称 | | 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名称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获得资质情况 | |
申报扶持内容 (打“√”) | 知识产权贯标 □ 发明专利成果转化 □ |
申报单位拥有专利情况(件) | (历年累计)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港澳台 | PCT | 国外 |
授权量 | | | | | | |
有效专利量 | | | | |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本单位科研、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情况) |
申报单位发明专利实现成果转化情况 | 发明专利产业化(件) | 发明专利有偿许可(件) | 其它成果转化(件) |
| | |
(本单位开展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的基本情况) |
申报单位 贯标工作情况 | 贯标辅导机构: |
(1.贯标工作基本情况:贯标工作启动时间、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贯标工作开展及认证情况;2.下一步工作计划:贯标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措施等。)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 | | |
四、创新服务运营方专利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一)我区各类孵化器和科技创新园区的运营方(以下简称“创新服务运营方”)2017-2018年度积极推进区内各类孵化器和科技创新园区运营范围内(简称“运营范围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且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年度投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入费用30%的标准给予扶持,同一运营方在同一年度获得本项规定的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
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投入指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列支,创新服务运营方在运营范围内用于专利申请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创新服务运营方申报本条规定的扶持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运营范围内企业专利申请量逐年提高,较上一年度运营范围内企业专利申请量增幅达到30%以上
2.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3.重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专题赛事等活动,或已建成知识产权专题宣传网页、专栏,或上一年度内组织运营范围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项培训2次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创新服务运营方)》,加盖单位公章
(二)创新服务运营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五)上一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4
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创新服务运营方)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名称 | | 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名称 | |
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名称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获得资质情况 | |
2017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投入金额(万元) | | 2018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投入金额(万元) | |
运营范围内 企业专利 申请情况 | 2016年度专利申请量(件) | 2017年度专利申请量(件) | 2017年度专利申请比增 (%) |
| | |
2017年度专利申请量(件) | 2018年度专利申请量(件) | 2018年度专利申请比增 (%) |
| | |
运营范围内企业专利申请情况汇总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专利申请量(件)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1 | | | |
2 | | | |
| | | |
| |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情况) |
申报单位宣传工作情况 |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 | | |
五、专业市场运营方专利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我区专业市场运营方,已建立专利保护工作制度,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一)经营规模符合要求。市场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入驻商家100家以上。
(二)相关制度基本建立。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日常内部检查制度、纠纷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并在专业市场内公示市场内部举报投诉电话和公开设置举报投诉信箱。
(三)重视专利保护工作。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设置知识产权工作部门或配备1名以上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
(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在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含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并在上一年度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2次以上。
(五)积极发动商家配合专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协助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六)本条规定的扶持与本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配套扶持,同一专业市场运营方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专业市场运营方)》(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业市场运营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知识产权相关制度证明材料
(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证明材料
(六)上一年度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5
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专业市场运营方)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名称 | | 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名称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获得资质情况 | |
申报单位 工作情况 | (1.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情况;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3.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情况;4.配合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情况等。)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六、专利服务机构专利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一)对2017-2018年度经审批在我区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二)我区专利代理机构2017-2018年度期间年度代理我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达到200件以上的,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代理我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达到400件以上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三)我区专利代理机构2017-2018年度期间年度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达到50件以上的,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00件以上的,按照6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达到200件以上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四)我区除专利代理机构外的专利服务机构,有效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分析工具、评估模型等软硬件条件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许可、价值评估、投融资及证券化、保险、分析评议、专利池建设等业务,且2017-2018年度期间年度内为我区1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服务的,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获得本项扶持资金的专利服务机构再次申报本项扶持时,所提交的提供服务企事业单位名单不得与曾获本专项扶持时认定的提供服务企事业单位名单重复。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专利服务机构)》(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利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代理机构经审批设立的证明材料
(四)2017-2018年度期间年度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我区专利申请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2017-2018年度期间年度专利服务机构提供专利服务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6
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专利服务机构)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获得资质情况 | |
申报扶持内容 (打“√”) | 经审批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 □ 发明专利申请代理量 □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量 □ 专利服务机构提供专利服务 □ |
专利代理人名单(专利代理机构) |
序号 | 姓名 | 执业证号 | 联系方式 | 专业领域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
年度专利申请代理情况 | 2017年度发明 专利申请代理量(件) | 2017年度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代理量(件) |
| |
2018年度发明 专利申请代理量(件) | 2018年度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代理量(件) |
| |
年度发明专利申请代理情况汇总表(按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填写) |
序号 | 专利名称 | 受理号 | 申请人 | 申请日 | 专利申请地址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年度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情况汇总表(按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填写) |
序号 | 专利名称 | 受理号 | 申请人 | 申请日 | 专利申请地址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年度专利服务提供情况汇总表(按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填写)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提供专利服务的基本情况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本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情况)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七、展会主办方专利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我区展会主办方依法经营,积极投入资金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一)依照《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与参展商签订的参展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二)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纠纷处理制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在展会中设立知识产权投诉站并配备1名律师,且2017-2018年度期间年度主办的展会中处理专利侵权投诉达到10件以上
(三)设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五)本条规定的扶持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配套扶持,同一展会主办方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展会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
(二)展会主办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参展合同样本
(四)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纠纷处理制度证明材料
(五)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相关材料(包含年度主办的展会中处理专利侵权投诉达到10件以上的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宣传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7
海珠区专利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展会主办方)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名称 | | 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纠纷处理制度名称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获得资质情况 | |
申报单位 工作情况 | (1.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和纠纷处理制度建立情况;2.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情况;3.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情况等。)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八、配套扶持
一、申报条件与扶持标准:
凡我区2017-2018年度期间获得广州市级以上专利奖奖励的单位,批准实施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事业单位)、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给予以下配套扶持。
(一)获得国家、省和市专利金奖,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获得国家、省和市专利优秀奖,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
(二)获得国家、省和市批准实施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事业单位)、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分别按照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
(三)被国家、省和市专利行政部门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试点(示范)单位的专业市场运营方、展会主办方、科技服务运营方或行业协会,分别按照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
(四)获得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分别按照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扶持。
(五)申报本配套扶持的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专利奖奖励、项目配套扶持的项目须属以国家、省、市政府名义或由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主办评选授予的项目。
2.同一专利项目在上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的专利奖奖励或认定,只对最高级别奖励或认定给予配套扶持;同一单位在不同年度取得同一类知识产权认定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若低等次知识产权认定已给予配套扶持,再次申报本条规定的配套扶持资金,仅对扶持差额部分给予配套扶持。
二、申报材料:
(一)《海珠区专利配套扶持资金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负责人或联系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所申报的配套扶持的专利奖奖励、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表8
海珠区专利配套扶持资金申报表
申报编号: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职称 | | 电 话 | |
知识产权 管理机构名称 | | 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获得资质情况 | |
申报扶持内容 (打“√”) | 专利奖 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事业单位) 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 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 知识产权保护单位 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 知识产权服务试点(示范)单位 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 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 国家□ 广东省□ 广州市□ |
申报单位 工作情况 | (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获奖或获得相关项目的基本情况等。) |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获得扶持的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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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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