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咨询
反馈
置顶
知夫子研究院干货生产者
  • 找新闻
  • 找答案
  • 找文档
    商标转让|33类商标 酒类
    • 来源:
    • 知夫子
    • 2018-11-07
    • 阅读
    • (8478)
    摘要: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可知,酒类商标注册是属于商标的第33类。根据2017尼斯分类表第33类商标明细主要为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可知,酒类商标注册是属于商标的第33类。根据2017尼斯分类表第33类商标明细主要为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下面知夫子小编给大家推荐几款优质的第33类酒类商标转让供参考。

    第33类商标转让——崇荣CHONGRONG

    第33类商标转让——崇荣CHONGRONG

    特价:¥15000

    注册号:27906411

    服务项目:葡萄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黄酒;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青稞酒;白酒;清酒(日本米酒)

    第33类商标转让——玉凤久

    第33类商标转让——玉凤久

    特价:¥15000

    注册号:27893036

    服务项目:葡萄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黄酒;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青稞酒;白酒;清酒(日本米酒)

    第33类商标转让——蜜言

    第33类商标转让——蜜言

    特价:¥15000

    注册号:28319233

    服务项目:葡萄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黄酒;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青稞酒;白酒;蜂蜜酒

    第33类商标转让——笙花酿

    第33类商标转让——笙花酿

    特价:¥15000

    注册号:28327891

    服务项目:葡萄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黄酒;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蜂蜜酒;白酒;清酒(日本米酒)

    第33类商标转让——玉福顺

    第33类商标转让——玉福顺

    特价:¥18000

    注册号:27889773

    服务项目:葡萄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黄酒;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青稞酒;白酒;清酒(日本米酒)

    第33类商标转让——碧加拉图

    第33类商标转让——碧加拉图

    特价:¥15000

    注册号:27883292

    服务项目:葡萄酒;果酒(含酒精);鸡尾酒;黄酒;烧酒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伏特加酒;白酒;白兰地

    以上就是知夫子推荐的第33类几款优质酒类商标转让的具体内容了,如有意向咨询者请拨打热线400-611-6606。

    更多商标服务信息,可关注知夫子平台,为用户提供商标注册查询、商标转让、商标分类查询等服务,如有需要可在线咨询,或拨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关于国内,您可能还想知道?
    免费咨询5分钟内知产顾问快速回电

    问题描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联系方式: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注册商标先查询 成功率提升4倍(免费领查询报告)

    微信扫一扫,加好友

    扫码有惊喜免费做知识产权诊断
    相关新闻
    • 香港商标和大陆商标有什么区别,共七点不同之处!
      • 商标
      • 2021-01-21
      • 阅读3953
    • 商标就是LOGO?设计下用用就可以了?别把商标想得太简单!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是法律层面的概念,很多人都不清楚商标的重要性,随意使用,净瞎整。下面六种就是典型的商标认知的误区,避免以后出现侵权纠纷。
      • 商标
      • 2021-01-21
      • 阅读4826
    • 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首先是要申请商标注册,对于未注册或未在保护期后及时续展的商标,原则上不予保护。但未注册的商标如符合下列条件,亦可予以保护。
      • 商标
      • 2021-01-11
      • 阅读3620
    • 因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就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鲍才胜公司)针对17899096号“鲍师傅Bao Shi Fu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出的裁定(下称被诉裁定),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 商标
      • 2020-01-13
      • 阅读3908
    •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针对原告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永和公司)诉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三快公司)、侯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缘饭店(下称逸香缘饭店)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逸香缘饭店停止侵权并赔偿永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3万元。
      • 商标
      • 2019-12-16
      • 阅读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