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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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行“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座谈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网盘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将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要求具体化,增加了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据悉,《通知》主要从三方面对进一步明确了网盘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一是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要求网盘服务商向权利人明示发送通知、投诉的途径,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二是加强对自身的管理。主要是要求网盘服务商在“明知”以及“应知”用户上传、存储并分享侵权盗版作品的情况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同时不为网盘用户违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三是加强对用户的管理。要求网盘服务商配合版权部门保存用户相关信息,并通过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引导用户尊重他人版权、不通过网盘实施侵权行为。
座谈会上,百度网盘、360网盘、金山网盘、腾讯微云、新浪微盘、迅雷快盘、华为网盘等主要网盘服务商以及视频网站、权利人组织代表纷纷就如何规范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从行业健康发展进行了沟通。各网盘服务商一致表示将严格遵守《通知》要求,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版权局的监管工作,并加强与权利人的版权合作。
《通知》发布的背景在于,近年来,随着网盘用户规模快速扩张、网盘免费容量不断增加以及云计算技术的日益成熟,网盘服务在为网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侵权盗版方式。近一年多来,通过网盘传播侵权作品、实施侵权盗版行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权利人对此反映强烈。国家版权局顺应形势要求与权利人呼声,将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纳入“剑网2015”专项行动,并且作为工作重点。
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会上介绍,此次发布《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促进网盘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版权相关各方利益共赢。国家版权局鼓励各方在著作权法基本原则基础上探索符合网络使用需求和规律特点的商业模式,实现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平衡,推进网络版权创业创新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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