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咨询
反馈
置顶
知夫子研究院干货生产者
  • 找新闻
  • 找答案
  • 找文档
    关于开展2015年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2018-12-27
    • 阅读
    • (2265)
    摘要: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14]2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 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文创办[201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公共服务 平台(以下简称园区、企业、平台)认定工作
    各区、县(市)文创办、科技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14]2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 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文创办[201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公共服务 平台(以下简称园区、企业、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已被认定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含试点)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园区、企业和平台在促进杭州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中有创新举措、业绩突出、具有示范意义;
    2、符合园区、企业和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认定园区、企业、平台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认定园区、企业、平台申请表;
    2、申请单位相关证照;
    (二)申请认定园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驻文化科技类企业证照(不少于20家);
    2、园区近2个年度相关财务统计报表;
    3、销售(服务)收入前10名的入驻企业近2个年度财务报表(其中文化科技类企业不少于5家)
    4、其它材料(如荣誉证书、环保证明、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三)申请认定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近3个年度财务报表;
    2、专项审计报告(按认定条件要求审计);
    3、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违法行为证明;
    4、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知识产权证书等)。
    (四)申请认定平台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近2个年度平台运行的年度财务报表;
    2、专业服务团队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3、为平台运行提供资金、技术、后勤保障和仪器设备等支撑服务的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书和有关规章制度等)。
    四、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1、各申报单位需提供申请书一式六份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2、申请表经辖区内区、县(市)文创办和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于9月10日前报市科委高新处。
        附件材料从科技政务网(
    http://www.hzst.gov.cn/)下载。
        联系人:市科委高新处: 王卸良87086273
                        市文创办规划研究处: 郁 菁85252813
        邮箱:
    577322775@hznet.com.cn

        附件下载( 含:1、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申请书,2、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申请书,3、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书 )
     


    杭州市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
    示范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关于国内,您可能还想知道?
    免费咨询5分钟内知产顾问快速回电

    问题描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联系方式: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注册商标先查询 成功率提升4倍(免费领查询报告)

    微信扫一扫,加好友

    扫码有惊喜免费做知识产权诊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