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异议申请,商标局收取的异议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异议申请,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直接缴纳。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的异议申请,必须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具体要求如下:
1.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3.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
4.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规费;
5.汇款人名称必须与异议人名义相同。
如果已经汇款完毕,并且汇款人和异议人名义不一致,需提供一份说明材料,邮寄到商标局综合处财务室。
- 代理人:
- 知夫子
- 回复日期:
- 2018-12-27 18:28:49